巴厘岛中美元首会晤:一次相向而行的握手******
(近观中国)巴厘岛中美元首会晤:一次相向而行的握手
中新社印度尼西亚巴厘岛11月15日电 题:巴厘岛中美元首会晤:一次相向而行的握手
中新社记者 郭金超
两国元首面带微笑,相向而行,在相距几步时,彼此向对方伸出手。随后,这一次跨越大洋的握手,成为中美元首巴厘岛会晤中令人印象深刻的一幕。
当地时间11月14日下午,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同美国总统拜登举行会晤。来源:新华社11月14日下午,印尼巴厘岛,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同美国总统拜登举行会晤。世界上最重要的双边关系间的这场互动吸引全球目光。
与无数报道、关注这场会晤的媒体相比,能来到会晤现场的记者无疑是幸运儿。当天,在提前两个多小时候场时,中新社记者在现场看到,国际各大媒体记者早早齐集于此,不少媒体还开启直播模式,动态播报这场世界级会晤进程。
这次会晤的地点在中国代表团的驻地。17时23分许,拜登车队来到巴厘岛努沙杜瓦湾的海滨酒店穆丽雅。美国代表团下榻的君悦酒店距此约10分钟车程。
17时36分许,拜登步入会见厅所在大楼,他快步向习近平走来,两人相距还有五六步时,拜登首先伸出右手。在快门声中,习近平和拜登在八面间隔排列的中美两国国旗前站定,进行了长时间的握手。为更好拍摄这一重要时刻,现场记者各出奇招,大声呼喊以吸引两国领导人的注意。为配合记者的工作,习近平和拜登又一次面向镜头站定合影。
此前,习近平和拜登多次会面,俩人相识已久。自2021年以来,双方已经五次通话或视频会晤。两国元首的这次握手背后,创下多个“首次”:中美元首三年来首次面对面会晤,拜登总统执政后两位领导人首次面对面会晤,中美各自完成今年国内重大议程后两国最高领导人的首次互动……
这次跨越大洋的握手也饱含世界对中美关系的期待。作为世界上最大发展中国家和最大发达国家,中美两国能否处理好彼此关系,攸关世界前途命运。
当地时间11月14日下午,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同美国总统拜登举行会晤。来源:新华社17时42分许,两国元首移步到会谈厅,正式开始会谈。室内,一排排枝形吊灯下有两列长桌,每边有9个座位。中方陪同人员有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、中央办公厅主任丁薛祥,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、国务委员兼外长王毅,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、全国政协副主席何立峰等。随行参会的美方人员有国务卿布林肯、财长耶伦、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沙利文、美国驻华大使伯恩斯等。
英国广播公司(BBC)报道称:“坐在这个桌前的人,将在管理中美关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。”
在两国元首致开场白环节,拜登首先发言。他说:“我们有责任展现中美之间有能力管控分歧,避免竞争变为冲突,并在紧迫的全球性问题上设法开展合作。习近平主席,我期待着如从前那样持续的、开放的、坦诚的对话。”
习近平在开场白中特别提到“我们今天的会晤举世瞩目”,并直言,当前,中美关系面临的局面不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根本利益,也不符合国际社会期待。他说:“我愿同总统先生就中美关系的战略性问题及重大全球和地区问题,一如既往地坦诚深入交换看法,我也期待同总统先生共同努力,推动中美关系重回健康稳定发展的轨道,造福两国,惠及世界。”
简短的开场白后,媒体记者离场,会晤进入闭门阶段。根据官方披露的新闻稿可知,在随后的长时间会晤中,两国元首谈到了各自内外政策、中美关系、台湾问题、各领域对话与合作、重大国际地区问题等五方面议题,覆盖了两国关系最重要的方面和当前最紧迫的地区和全球性问题。
时针指向20时48分许,会谈厅的大门打开,拜登一行离开中国代表团驻地,本次中美元首会晤结束。双方进行了约3小时12分钟的会晤,超过事先商定的时长,而且会晤使用的是同声传译。
围绕这场会晤能否实现中美关系的稳定,国际媒体随即展开了铺天盖地的分析和跟踪报道。按照美方的说法,会晤为中美关系“建立地基”。中方则认为,会晤达到了深入沟通、明确意图、划清红线、防止冲突、指明方向、探讨合作的预期目的。(完)
上班第一天就摔伤,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?******
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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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调查发现,近年来,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。“试工期”“试岗期”以及“未建立劳动关系”“未转正”等,不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借口。建议用人单位在“社保空档期”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。
没有签订劳动合同,上班第一天就摔伤,公司要不要赔?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的真实案例。最终,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。
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,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?
记者调查发现,近年来,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。综合来看,在“倾斜保护原则”下,我国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,兼顾用人单位利益。
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
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。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。他和公司提前约定,工资按天发放。没想到上班第一天,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,不慎摔伤了右手。后经工伤鉴定,伤情构成八级伤残。
赖以生存的右手致残,老杨觉得很倒霉。事发后,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,但未达成一致。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,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。老杨不服裁决,诉至法院。
湘阴法院审理认为,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。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。
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上,法院认为,因老杨是临时工,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,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。因此,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4931元,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,符合相关规定,应予认可。
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。记者了解到,目前该判决已生效,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。
“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,理应被认定为工伤,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。”办案法官表示。
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
记者调查发现,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的劳动者的不幸遭遇时,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、公正原则前提下,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。
同样事发湖南,同样是上班第一天受伤。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的刘某,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,鉴定为九级伤残。
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,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,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,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。但法院审理后认为,公司作为用人单位,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。刘某虽仅工作一天,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。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。
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,也属工伤。2017年,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。
电子厂认为,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,也未签订劳动合同,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,自然就没工伤一说;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,而是因为他没来报到,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,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。
但法院最终认定,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,小陈发生工伤,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。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。
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,且回家途中死亡,算不算工伤?答案是:也算。同样是2017年的事: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,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。入职第一天,王某提出辞职,并办理了离职手续。不料当天下午,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,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。
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。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。法院审理认为,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,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视为下班。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。
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关键
“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的争议点:一是双方劳动关系的确立,二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。”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。
吕帅告诉记者,无论劳动者是“上班第一天”或是“未转正”,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特征,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,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。
实践中,为了相互了解、选择,有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“培训期”“试工期”“试岗期”等期限。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的法律责任,不缴纳社会保险。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,企业便以“未建立劳动关系”“未转正”为由,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。“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,对工伤待遇没影响。”
此外,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,或当月入职、下月办理社保登记。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,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的后果。
“社会保险法规定,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。转正后缴纳社保的操作显然违法;当月入职、下月办社保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,但殊不知,30天之限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最长宽限期,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。”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:2020年10月,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,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,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,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。事后,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。
“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反映‘社保空档期’的事件。”吕帅建议,在“社保空档期”,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。他同时提醒劳动者,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,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,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、劳动能力鉴定结果、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的相关证据,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。